新食品原料上新! 莱茵衣藻、长双歧杆菌长亚种BB536、甘蔗多酚

发布时间:

2022-05-16 10:00

新食品原料上新

新食品原料上新! 莱茵衣藻、长双歧杆菌长亚种BB536、甘蔗多酚

随着健康理念兴起、 消费升级和人口老龄化,中国营养健康市场显露出巨大的增长潜力,必将成为资本市场、消费市场、甚至学术研究争相角逐的高增长领域。

5月11日,国家卫健委发布2022年第2号公告。公告显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规定,审评机构组织专家对莱茵衣藻、长双歧杆菌长亚种BB536、甘蔗多酚等3种新食品原料以及叶黄素、肌醇等18种食品添加剂新品种、磷酸锆等15种食品相关产品新品种的安全性评估材料进行审查并通过。

新食品原料

01、莱茵衣藻

莱茵衣藻(Chlamydomonasreinhardtii)属于衣藻科、衣藻属。经藻种培养、发酵罐异养扩大培养、干燥等工艺制成。主要营养成分包括蛋白质、碳水化合物、脂肪、氨基酸、维生素和矿物质等,其中蛋白质≥30.0%、粗多糖≥10.0%。莱茵衣藻在美国被列为“一般认为安全”物质,可作为膳食蛋白质来源;在新加坡被批准作为食品原料使用;在我国香港允许其进入市场销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新食品原料安全性审查管理办法》规定,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委托审评机构依照法定程序,组织专家对莱茵衣藻的安全性评估材料审查并通过。新食品原料生产和使用应当符合公告内容以及食品安全相关法规要求。鉴于莱茵衣藻在婴幼儿食品中的使用安全性资料不足,从风险预防原则考虑,使用范围不包括婴幼儿食品。

该原料的食品安全指标按照我国现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中藻类及其制品的规定执行。

02、长双歧杆菌长亚种BB536

长双歧杆菌长亚种(原名称为“长双歧杆菌”)已被列入我国《可用于食品的菌种名单》,也已列入欧洲食品安全局资格认定(QPS)名单的推荐生物制剂列表以及国际乳品联合会公报(Bulletin of the IDF 455/2012)的“在发酵食品中有技术必要性的微生物品种目录”。长双歧杆菌长亚种BB536(Bifidobacteriumlongumsubsp. longumBB536)从健康婴儿肠道中分离得到,该菌株已在美国、日本被批准用于婴幼儿食品。国内外开展的多项婴幼儿临床研究证明,该菌株具有较好的食用安全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新食品原料安全性审查管理办法》规定,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委托审评机构依照法定程序,组织专家对长双歧杆菌长亚种BB536的安全性评估材料进行审查并通过。新食品原料生产和使用应当符合公告内容以及食品安全相关法规要求。

该菌株原料的食品安全指标应符合我国相关标准。

03、甘蔗多酚

甘蔗多酚是以甘蔗为原料,经压榨、过滤、提取,且除去多余糖分和盐分后得到甘蔗糖蜜,再以水、乙醇为提取溶剂,经过滤、真空浓缩、离子交换和喷雾干燥等工艺制成的粉体物质;或经过滤、真空蒸馏等工艺制成的液体物质。主要特征成分为总多酚。美国已将其列为“一般认为安全”物质”,欧盟允许其作为食品原料使用,澳大利亚与新西兰将其按照普通食品管理,我国台湾地区已将其作为食品原料使用。本产品推荐食用量为:总多酚含量为200g/kg的粉体推荐食用量为≤1克/天,总多酚含量为14.8g/kg的液体推荐食用量为≤10克/天,超过该含量的按照实际含量折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新食品原料安全性审查管理办法》规定,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委托审评机构依照法定程序,组织专家对甘蔗多酚的安全性评估材料审查并通过。新食品原料生产和使用应当符合公告内容以及食品安全相关法规要求。鉴于甘蔗多酚在婴幼儿、孕妇和哺乳期妇女人群中的食用安全性资料不足,从风险预防原则考虑,上述人群不宜食用,标签及说明书中应当标注不适宜人群。该原料的食品安全指标按照公告规定执行。

 

食品添加剂新品种(部分)

01、叶黄素

叶黄素作为食品添加剂已列入《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2760),允许用于冷冻饮品、糖果、饮料类等食品类别,本次申请扩大使用范围用于调制乳(食品类别01.01.03)和风味发酵乳(食品类别01.02.02)。日本厚生劳动省、澳大利亚和新西兰食品标准局等允许其作为着色剂用于食品。根据联合国粮农组织/世界卫生组织食品添加剂联合专家委员会评估结果,该物质的每日允许摄入量不需要限定。

该物质作为着色剂用于调制乳(食品类别01.01.03)和风味发酵乳(食品类别01.02.02),改善产品色相。其质量规格执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 叶黄素》(GB26405)。

02、肌醇(环己六醇)

肌醇(原料为植酸钾)申请作为食品营养强化剂新品种。肌醇(原料为植酸钙镁)作为营养强化剂已列入《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营养强化剂使用标准》(GB14880),允许用于调制乳粉(仅限儿童用乳粉)、果蔬汁(肉)饮料、风味饮料食品类别。本次申请用于调制乳粉(仅限儿童用乳粉)(食品类别01.03.02)、果蔬汁(肉)饮料(包括发酵型产品等)(食品类别14.02.03)、风味饮料(食品类别14.04.02.02)和特殊膳食用品(食品类别13.0)。美国食品药品管理局、欧盟委员会、日本厚生劳动省等允许其用于婴儿配方奶粉、特殊膳食用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食品等食品类别。

该物质作为食品营养强化剂用于调制乳粉(仅限儿童用乳粉)(食品类别01.03.02)、果蔬汁(肉)饮料(包括发酵型产品等)(食品类别14.02.03)、风味饮料(食品类别14.04.02.02)和特殊膳食用品(食品类别13.0),强化食品中肌醇的含量。其质量规格按照公告的相关要求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