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 “保健”市场监管回顾 长效机制突破口在信用体系

发布时间:

2020-04-03 14:57

3月31日,市场监管总局发布《2019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2019 “保健”市场监管回顾 长效机制突破口在信用体系

3月31日,市场监管总局发布《2019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有几个数据大家不妨关注下:

  • 推动出台《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全年共查处食品违法违规案件24.6万余件,责令停产停业2604户,公安机关抓获犯罪嫌疑人1.7万人。
  • 强化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全年严查不正当竞争案件1.03万件,罚没金额4.02亿元。
  • 加大专项执法力度,联合多部门整治“保健”市场乱象,共立案查处31684件,移送司法机关446件。

据悉,全国市场监管部门持续保持打击“保健”市场乱象高压态势,推进整治“保健”市场长效机制的建立健全,已取得明显成效。2019年,全国共立案29688件、案值137.12亿元,结案22871件、罚没款9.9亿元,结案率77%。

所以针对“保健”市场的乱象问题, 监管部门在保健食品领域不断加大监管力度。

《保健食品命名指南(2019版)》以及《食品标识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让我们间接的看到监管部门希望通过产品名称、标识对食品领域尤其是保健食品进行宣传上的约束。

 

2020年疫情爆发后,多地更是出台针对性要求,对借防控疫情之名“搭便车”借机夸大特殊食品功效,特别是提高免疫力类保健食品,明示或暗示对新型冠状病毒有免疫功效,借机谋取暴利的违法行为要依法从严处罚。

不过,把矛头直指保健食品,并不能真正结局“保健”市场的乱象。 

庶正康讯统计2019年“百日行动”发布的100个典型案例中涉及的法律规章条款,发现58%的案例都涉及《反不正当竞争法》,可见“保健”市场乱象的问题更多的来自于不正当竞争,包括仿冒混淆、虚假宣传等。

正如总局副局长孙梅君在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举行的新闻发布上强调的, “只有公平竞争、优胜劣汰,才能为产业发展提供持久的动力;只有打击假冒伪劣、反不正当竞争,才能够为诚信的企业拓展发展的空间。”

监管部门已经意识到,一味高压式的监管打击,不仅对行业发展而言弊大于利,对于“人少事儿多”的监管部门本身来说也是一种巨大的压力。

因此,在多个场合建立“保健”市场长效监管机制都不断的被呼吁。

庶正康讯创始人,中国保健协会市场工作委员会秘书长王大宏认为,如果把行业监管划分为准入监管、日常监管和危机应对, 那么建立长效机制就是要在危机应对方面发挥作用。建立针对“保健”市场的长效监管机制他的核心应当是“分类分级”,就是把有限的监管力量用在刀刃上。

王大宏表示,面向整个“保健”市场,应当由政府牵头建立企业市场信用等级评价制度和全国统一的企业信用等级查询信息平台,通过企业市场信用等级差别分配行政监管资源,实现监管效率最大化。同时,要注重扬优惩恶,对于严重失信的企业给予“开除行籍”的处理。尤其要发挥社会共治的力量,共同参与企业市场信用的监督。

青海省市场监管局副局长雷光程也认为,分类监管在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优化营商环境、提高监管效能,特别是缓解市场监管“人少事多”矛盾方面,可发挥不可替代的作用。

雷光程表示,市场监管部门本身即拥有海量的数据,这些数据资源是市场监管部门的优势,利用好这些数据资源是市场监管部门的职责。市场监管部门以这些数据为基础,根据不同监管领域,进而收集电商平台数据、快递数据、贷款数据、诉讼数据,甚至是水电气费用数据、网上对市场主体的吐槽数据等,就可以对市场主体进行精准画像,进行风险分类监管(或者说“信用风险分类监管”)。而分类监管的前提和基础就是各类涉企信息的归集,信息归集好了,评价指标设置、分类结果应用再跟上,分类监管必将大有可为。

 

我们期待,通过政府、社会组织、媒体等各界的共同缔造,能够创造和建立让“保健”市场能够真正发挥良币驱逐劣币环境和机制,让行业焕发活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