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部署保健食品生产企业量化分级分类管理工作
发布时间:
2020-04-13 11:16
天津部署保健食品生产企业量化分级分类管理工作
4月9日天津市人民政府网消息,近日,天津市市场监管委制定了《2020年天津市保健食品生产企业量化分级分类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积极部署2020年天津市保健食品生产企业量化分级分类管理工作。
为进一步提高保健食品安全监管效能和水平,推进保健食品安全风险防控体系建设,结合我市保健食品生产企业实际,近日,市市场监管委制定了《2020年天津市保健食品生产企业量化分级分类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积极部署2020年本市保健食品生产企业量化分级分类管理工作。
实施方案明确了工作目标、量化等级企业条件、量化等级评定标准及实施、工作分工、时间步骤、分级分类管理等内容。分级分类管理工作按照部署阶段、检查督导与推动阶段、验收评定阶段和公示阶段开展,依据《保健食品良好生产规范》及日常监管情况,通过准确、公平、公正的综合评价,将保健食品生产企业量化等级分为A、B、C、D四个等级:A级为诚信企业,B级为基本诚信企业,C级为警示企业,D级为失信企业。企业量化等级实行按年度评定,实施动态管理,一般逐级升级,不得越级升级。期间企业有降级条件情况发生的,立即下调其量化等级,并按照新的等级实施监管。根据企业的量化等级,分别采取简化监管、常规监管、严格监管、重点监管(或停产整改)的措施。对需严格监管和重点监管的企业,可有针对性的采取增加监督检查频次和抽样检验批次、约谈企业负责人、通报相关部门联合惩戒、公开曝光等措施,倒逼企业提高产品质量控制水平,促进企业全面落实主体责任。
通过实施企业量化分级分类管理,压实企业主体责任,提高企业自身管理水平,树立企业诚信生产意识,使“守法生产经营一路绿灯,一处失信处处受限”;实施分类管理,科学合理配置监管资源,提高依法监管、科学监管效率和水平。